8月12日晚间,恒邦股份(002237.SZ)公告称,近日发生安全事故,3名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死亡。目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已成立调查组,本次事故仍在调查中。
这份公告并未披露安全事故发生的日期。公司总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并不清楚。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该事故的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二级市场方面,8月13日,恒邦股份股价下跌1.12%,报10.58元/股。8月14日开盘后,恒邦股份股价继续维持低位波动,截至发稿前,报10.50元/股,跌幅0.76%,总市值120.7亿。
3名员工死亡,3名员工正接受治疗,11名员工已出院
恒邦股份发布的《关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显示,近日,恒邦股份冶炼一公司侧吹炉放铜口突发喷溅,造成现场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将受伤人员紧急送医治疗。
截至公告披露日,3名员工在住院治疗期间死亡;3名正在住院治疗中,状况平稳;伤情较轻的11名员工已经出院。
公告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已成立调查组,本次事故仍在调查中,公司尚未收到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暂无法准确预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待调查部门出具结论意见并整改验收合格完成后恢复生产。
公告同时披露,涉事的冶炼一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30.9亿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19.96%;2023年度贡献净利润9513.70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19.52%,占公司合并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45%。事故发生后,所涉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待调查部门出具结论意见并整改验收合格完成后恢复生产。
这并非恒邦股份近年来唯一的一起安全事故。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曾有恒邦股份员工在工作期间因硫化氢中毒住院治疗,最终因呼吸衰竭硫化氢中毒后死亡。
相关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显示,该员工生前在恒邦公司工作期间因硫化氢中毒先后14次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主要诊断为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2017年1月被诊断为职业病并被认定工伤,2019年3月死亡,死亡原因为硫化氢中毒后呼吸衰竭。该员工家属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赔偿,法院一审判决恒邦股份支付员工家属损失及精神抚慰金79万元,恒邦股份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恒邦股份不服二审判决又提出再审,而法院裁定驳回恒邦股份的再审申请。
事故发生日期成谜,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
律师:对事故发生时间的披露应是基础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8月12日的公告中,恒邦股份并未披露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日期,而只用了“近日”来指代事故发生的时间。
对此,南都·湾财社记者多次致电恒邦股份董秘及证券事务部,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相关回应。公司总机的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如果非要让我们说具体日期的话,我们也不清楚。”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也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这一安全事故省里正在组织调查,目前对一些具体情况还尚不清楚。
上市公司披露生产安全事故时未披露事故发生的具体日期,这是否涉及信息披露违规?
文丨陈新(广东工业大学原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披露事项概况、发生原因、影响、应对措施或者解决方案。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付永生律师表示,虽然《深交所上市规则》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披露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日期,但“事项概况”通常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使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事件的经过。在公众普遍关注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具体日期的披露对于评估事件的重要性和公司管理层的应对能力尤为重要。
京都律师事务所马钊也表示,发生安全事故后,对事故发生时间的披露应该是一个基础的要素,否则,《深交所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事项概况”的范围就相对比较宽泛。
“A吃A”未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监管曾责令整改
恒邦控股主业为黄金矿产资源开发、贵金属冶炼、高新材料研发与生产等,控股股东为另一家上市公司江西铜业。2019年,江西铜业通过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A吃A”交易,并购恒邦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
2019年6月,恒邦股份、江西铜业均发布公告,江西铜业以29.76亿元的对价收购恒邦股份29.99%股权。股份过户后,江西铜业持股29.99%,原有控股股东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7.98%。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西铜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彼时,江西铜业表示,公司取得恒邦股份控制权后,将以恒邦股份作为江铜集团未来黄金板块的发展平台,将公司及江铜集团旗下优质的黄金板块资产注入公司。
同时,由于收购股份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始终未完成,今年以来两家公司已陆续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收到警示函。
江西铜业2020年6月发布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显示,为有效解决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与恒邦股份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承诺将持有的江西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权益转让给恒邦股份。但截至承诺到期,该项承诺也未完成。
财报显示,近年来恒邦股份业绩快速增长,已连续8年增收,2023年营收655.77亿,同比增长31.03%,净利也连续4年增长,2023年净利4.87亿,同比增长4.7%。2024年一季报显示,营收208.08亿,同比增长24.98%,净利润1.37亿,同比增长16.49%。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 见习记者 赵元证券杠杆融资